2020年北京裕智慈善基金会会计报表附注

发布时间:2021-04-30

一、基本情况

         北京裕智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于2017年12月13日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53110000MJ0178131E。法定代表人:谢晗。

         本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贰佰万元整。

         基金会类别:慈善组织,本基金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

         业务主管单位:无。

         业务范围:资助扶贫、济困、助残公益活动,资助贫困学生就学,资助贫困患者就医。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会管理层对基金会持续运营能力评估后,认为基金会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运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本基金会财务报表是按照持续运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

三、财务报表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声明

         本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四、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基金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期间

         本基金会以1月1日起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基金会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日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及性质计入当期筹资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6、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指本基金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7、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确认原则

         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利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定或用途限定,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8、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者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本基金会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

         基金会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照完工进度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收入;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基金会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年初”指2020年1月1日,“年末”指2020年12月31日,“上年”指2019年度,“本年”指2020年度。

1、货币资金

种类

币种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792,602.00

2,021,045.32

合 计

 

1,792,602.00

2,021,045.32

2、净资产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1、限定性净资产

0.00

0.00

2、非限定性净资产

1,792,602.00

2,021,045.32

合 计

1,792,602.00

2,021,045.32

3、收入

项目

捐赠单位名称

本年发生额

捐赠收入

 

 

1.限定性收入(小计):

 

2,380,000.00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学英语》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学习方法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900,000.00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周书贤

 500,000.00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北京为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380,000.00

2.非限定性收入(小计):

 

650,000.00

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北京为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00

其他收入:

 

20,996.57

利息收入

 

2,434.57

其他收入

 

18,562.00

合 计

 

3,050,996.57

4、业务活动成本

项目

本年发生额

1、捐赠项目成本

 

龙南市助学项目

 325,000.00

宜黄县助学项目

 180,000.00

寻乌县助学项目

 100,000.00

会昌县助学项目

 876,000.00

铅山县助学项目

 390,000.00

石城县助学项目

 200,000.00

兴国县助学项目

 570,000.00

中国好人渡船捐赠项目

 220,000.00

合计

2,861,000.00

5、管理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行政管理事务物品耗费和服务开支

10,398.25

合计

10,389.25

六、理事会成员和职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1、本届理事会现有理事6名,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理事姓名

工作单位

理事会

职务

是否在基金会领取报酬

领取报酬金额(津贴)

谢晗

北京为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理事长

周书贤

北京为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副理事长

周晔群

北京裕智慈善基金会

秘书长

吴旭东

北京团结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理事

米淳

北京为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理事

康荻

北京为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理事

余晓波

北京团结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本基金会职工总数3人。

 

七、在计算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时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在计算公益事业支出比例时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基金会2020年业务活动成本发生额为2,861,000.00元,其中开展公益活动支出2,861,000.00元。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本基金会上年度基金余额1,792,602.00元,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比例为159.60%,该比例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

2、在计算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时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本基金会本年总支出2,871,389.25元,本基金会管理费用支出10,389.25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本年支出的比例为0.36%,该比例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

八、重大公益项目

1、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单位:元)

项目名称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

占年度公益总支出的比例

用途

会昌县助学项目

会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会昌县财政局

776,000.00

27.12%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兴国县助学项目

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570,000.00

19.92%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注: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标准为: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20%;

         (3)基金会向某交易方支付金额占一个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支出5%以上的,该交易方为该项目的大额支付对象。

九、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基金会关系

《学英语》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捐赠人

《学习方法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捐赠人

周书贤

主要捐赠人

北京为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捐赠人

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本基金会无固定资产。

十一、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捐赠人

金额

用途

《学英语》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学习方法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900,000.00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周书贤

500,000.00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北京为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380,000.00

江西省助学、助教、助困公益慈善项目

十二、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受托代理业务。

十三、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十四、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

十五、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接受劳务捐赠的情况。

十六、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会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二〇一九年度基金会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

 

基金会名称:北京裕智慈善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谢晗    财务负责人:周书贤
日期:2021年03月06日    日期:2021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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